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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禾丰苑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与贫困户扶贫模式
2017年10月18日,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。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,坚持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,坚持大扶贫格局,注重扶贫同扶志、扶智相结合,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,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,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县全部摘帽,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,做到脱真贫、真脱贫。
探索资产收益扶贫。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,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、养殖、光伏、水电、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,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,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。资产可由村集体、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。要强化监督管理,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,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,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。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、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,带动贫困户增收。贫困地区水电、矿产等资源开发,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,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。以下是公司的围绕以上的一种扶贫模式:
公司在贞丰县者相镇萝卜寨、新寨村发展农林、林业、旅游产业,为稳定民工在公司就业,为当地拓宽就业门路,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。两村及周边农户在公司基地参加劳动,公司优先雇用他们,除与普通工人工资相同外,公司将给予他们扶贫红利,年红利按他们在公司基地劳动总天数×每天工资×10%作为扶贫红利。
他们若有土地租给公司,公司在获得利润后,除按合同付地租费外,每亩返还地租费×2%作为土地合作扶贫红利。
公司在种植、加工、销售以及各种社会活动,农户也会积极参加,农户给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是,公司如有采纳的公司给予奖励。如农户在生活上遇到特别困难的,公司也会给予他们帮助和协助。